2005年5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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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出走一年,怎么离婚
王先生问:
我结婚半年,妻子就走了,到现在还没回来,已经有一年了。我想离婚,有人叫我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,有人说要去法院起诉,我究竟怎样才能离婚?
本报作答: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及其相关规定:如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,须夫妻双方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到场,达成离婚协议,方可办理离婚手续。现在你妻子已出走一年,协议离婚的条件不具备。你只有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,由法院进行公告。